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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协议离婚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7-10-26

  摘要: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即使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也可以要求离婚。那么这种情况,能不能协议离婚?下面上海离婚诉讼律师详细讲解。

  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协议离婚吗?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我们要看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三)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四)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从上述可知,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岁且精神正常的人。为了更好地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依诉讼程序,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因此,精神病人不能协议离婚,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诉讼离婚。

  其次,在精神病人办理离婚的时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调解或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情况下,通常需要到被提出离婚当事人(即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最后,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在审理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精神病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代为参加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