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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无效情形有那些?

作者:未知时间:2017-05-12

  现实中有部分夫妻觉得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就可以高枕无忧,这样的想法也没有什么错,但最好是在确定婚内财产协议是有效的情形才让人放心,因为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婚内财产协议无效。

  通常来说,夫妻双方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确认。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在这种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如果有以下情形,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后协议无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不过请求撤销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因重大的误解订立,有证据的话通常法院也会撤销该协议。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除了要注意签订协议的情形外,协议的内容也有可能是无效的,所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双方一定要看清,通常来说,有以下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事由予以免除自身的抚养责任。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抚养孩子的约定,也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如果出现一些特定的情况,例如当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抚育费用时,另一方仍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