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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必须公证?

作者:未知时间:2017-07-25

  摘要:我国目前的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人很多。离婚的夫妻共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属于法律文件之一,那么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下面让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讲述一下。

  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不是。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是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证明。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