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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到底怎么办理?

作者:未知时间:2017-11-20

  摘要: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可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那么如何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文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2、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

  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