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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是怎么离婚?

作者:未知时间:2017-08-01

  摘要:大家都清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是必然的,那么有人会有疑问,如果是在孩子刚出生不久,处于哺乳期的时候还能不能离婚呢?下面让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我们介绍一下吧!

  首先,在哺乳期,一般不准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我们这里所说的哺乳期,一般是指妇女产后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一般在10个月至1年左右。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8天,哺乳期是指其孩子满周岁期间。由此可见,哺乳期正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其次,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愿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2、诉讼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的调解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最后,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就知道孩子在哺乳期内的,男方提出离婚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允许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属于特殊情况,法院在审理后确定感情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