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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怎么办?

作者:未知时间:2018-01-24

  摘要: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阻止另一方实现探视权的,那么享有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如何维权?下文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案例:张女士发现丈夫高先生有外遇而与其离婚。5岁的儿子判归张女士抚养。张女士经常告诉儿子,爸爸不是好人,以后都不要理爸爸,并千方百计地阻止高先生探望儿子。高先生非常思念儿子,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说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除了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外,其他任何人、单λ或者组织都不能非法阻止探望权的行驶。

  本案中,张女士阻挠高先生行驶探视权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如果张女士执意不肯让高先生行使探望权,法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对张女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λ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