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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作者:未知时间:2018-07-20

  摘要: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一般会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生活环境、责任感、经济能力、生育等因素,那么女方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由女方抚养的情形以及举证准备。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情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二、女方争取抚养权的举证准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相应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无特殊情况,子女一般都随母方生活。那么,在此条件下如何作出举证: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