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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8-09-13

  摘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首先要弄清欠债的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妻子要偿还,反之,由丈夫一人偿还。详情,请看下文。

  一、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

  我国《婚姻法》作了以下规定: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

  (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此时,不需要区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