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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有用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8-11-08

  摘要: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除非协议本身存在不合法的情形。那么夫妻财产约定有用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有用吗?

  1、夫妻财产约定对内(即夫妻之间)的法律效力

  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时,比如车辆、房产等,在没有完成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2、夫妻财产约定对外(即夫妻之外的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由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比如说你订立协议当场告知,或者你书写夫妻婚内协议时对方在场等情况,对对方具有约束力。

  二、夫妻的财产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