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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怎么求助?

作者:未知时间:2018-12-24

  摘要:遭遇家庭暴力,一次次的容忍,只会助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地实施暴力,所以受害人在第一次遭遇家暴就应当向有关部门求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遭遇家暴怎么求助。

  一、遭遇家暴怎么求助?

  一些家庭暴力受害人受到“家丑不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味采取忍让妥协的态度,不向相关单位反映和求助,殊不知如此一来不但助长加害人更加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而且还为受害人将来寻求法律救济造成举证困难,因此建议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必要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才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遭受家庭暴力事实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从而法院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予以保护。

  二、怎么收集家暴证据?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4、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施暴者经教育不悔改,而变本加厉进行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反家暴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第十八条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