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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哪里登记?

作者:未知时间:2018-05-22

  摘要:几乎每天都有一对夫妻在办理离婚登记中,那么他们是去哪里办理离婚登记?登记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离婚去哪里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登记离婚的程序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5、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工作人员应查明: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