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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9-02-02

  摘要:重婚是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出轨、婚外情、一夜情等行为不一定是重婚行为,那么,新婚姻法对重婚的认定是如何规定?重婚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吗?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新婚姻法对重婚的认定是如何规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认定为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吗?

  判决离婚,又称为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经法官主持调解无效时,对于具备法定离婚理由的,由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准予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