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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不能增加新的内容

作者:未知时间:2019-01-31

  恋爱的时候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双方谈恋爱时由于还没共同生活过,所以很多方面都不了解,但是结婚了则是过上柴米油盐的日子,每天都可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论。有些夫妻磨合不了或者性格不合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能不能增加新的内容?现在就由本网来告诉你吧。

  离婚协议能不能增加新的内容

  一网友咨询:我跟我前妻是在一个婚恋网站上认识的,当初交往时她说自己从没结过婚,我们经过接触后发现我们很配,于是很快就决定结婚。但是在领证前,她告诉我说她曾经有过几个月的短暂婚姻,是离异的。当时我心里虽然不舒服,但是我年级大了想稳定下来,还是接受这一事实。婚后,她在恋爱期间有所保留的性格缺陷暴露了出来,脾气暴躁,我们两个人经常为了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我对她彻底失望了,于是与她协商离婚,念及夫妻一场我答应给她一定的经济补偿。签了离婚协议后没多久,我发现在我们交往和结婚后她还跟其他人在一起过,偷偷给我戴“绿帽子”。我真的太愤怒了,我想在离婚协议上增加几点要求,可以吗?请问,签完离婚协议后,我还能补充新的内容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这说明,只要夫妻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离婚产生的纠纷。只要是在真实意愿的表达下,双方可以自行解决离婚问题。例如上述咨询中,该名网友觉得自己与妻子的性格不合,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于是经过讨论协商选择了协议离婚。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则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因此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成功后,就不能更改,也没有补充协议一说法,如果离婚一方执意要更改,那么只能持手中的离婚协议去公证处或法院更改。因为离婚协议毕竟是双方意志下根据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的财产或者孩子问题进行的约定,所以虽然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

  离婚应当是双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决定,而离婚协议更是双方交谈无数次的结果,一旦签订了则是难以有所改变,因此只有在特别情况下才能对离婚协议进行更改、补充。所以提醒打算离婚的夫妻们要好好注意,离婚不是儿戏,应该在深思熟虑后再签下协商清楚的离婚协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