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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

作者:未知时间:2019-02-22

  摘要:从目前来看,未婚男女同居是一件很正常而且较普遍的事情,感情不和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

  由于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因此不能产生合法婚姻关系下的权利义务以及配偶基于身份关系能对对方主张的权利。但同居关系下,男女之间仍能基于其意思表示和行为产生一定的财产法律关系。

  不过,同居期间的财产不可能以合法的夫妻关系中共同财产的方式加以分割,而是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可依《物权法》和相关婚姻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认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认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二、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分手后是否可以主张分手费?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