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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可以协议离婚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9-02-25

  摘要:在哺乳期内,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具体内容小编在下文详细介绍。

  一、哺乳期内可以协议离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哺乳期只是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二、协议离婚都需要拿什么证件?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

  (1)《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