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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赏女主播引发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

作者:未知时间:2022-05-20

近日,雨城区法院成功受理并判决了辖区内首例因打赏女主播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为此类型案件的相关审理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审理查明

 
 
 

 

陆某、曾某二人系夫妻关系,25年前经人介绍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次年诞下一女。婚姻初期,夫妻二人生活较为拮据,为改善生活条件,二人先后辗转浙江、江苏等地打工,共同赚钱养家。女儿成年后,二人以女儿名义开设了一家美容仪器销售附带美容体验等项目的店铺,因店铺性质特殊,该店铺实际由曾某主要负责经营管理,后二人家庭收入逐渐增多,生活条件得到改善。2021年初,妻子曾某给陆某六万元钱,供其日常开销。陆某闲暇时光喜欢观看网络直播聊天平台,并于2021年下半年彻底沉沦,一边与平台女主播进行着十分暧昧的音视频聊天,一边不断对女主播进行打赏,短短一月就打赏女主播近五万元。该行为被曾某知晓后,曾某非常气愤,两人遂即发生争吵并发展为互殴,后经警察制止方才罢手。气愤之下,曾某提出与陆某离婚,陆某不同意,曾某逐将陆某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曾某当庭哭诉,陆某长期嗜酒,且醉酒后多次家暴自己。近年来,陆某不仅多次打赏女主播,且与女主播视频聊天时非常暧昧系“精神出轨”。指出后,陆某仍不思悔改继续大额打赏,打赏的金额远远超出家庭经济水平能负担的正常支出范围,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坚决要求离婚。

陆某称,夫妻二人仍有感情,自己不愿意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店铺财产,包括机器设备及店铺的盈利;且在自己申请财产保全后,曾某私自将店铺关闭,导致“活”财产变成“死”财产,曾某的行为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要求赔偿;陆某还坚称,曾某所述现在夫妻共同存款只有十万元不属实;自己的经济、生活来源一直都是从与曾某经营的店铺获得,如果离婚自己便没有经济来源,希望法院能考虑夫妻帮扶,适当解决其生活来源。

 

 

 

 

 

 
 
 

法院认为

 
 
 

 

引起纠纷的直接原因系陆某大额打赏女主播,曾某起诉离婚后,陆某本应积极寻求让曾某易于接受的方式缓和夫妻矛盾、修复夫妻感情,但其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将重心放在财产查询上,并多次到实际由曾某经营管理的店铺大吵大闹,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故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虽陆某辩称其较大金额打赏女主播消费的问题,系其百无聊赖的情况下,刷刷视频、看看直播,并不是长期与女主播暧昧和曾某定性的“精神出轨”,但综合全案,陆某在对婚姻的忠诚度上为有过错一方,并评判作为一个普通家庭,该消费已严重超出家庭正常支出范围,陆某的打赏行为实际反映出了其对家庭的不负责任。至于对店铺内的设备器材等和曾某所诉的十万元存款进行分配的问题,因该财产系家庭财产,涉及案外人的权利,且案外人不愿放弃权利,故不应在此案中处理。法院遂判决准予曾某与陆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