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未知时间:2025-09-09
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课题组
内容摘要:《民法典》第1088条在原《婚姻法》第40条的基础上取消了离婚经济补偿仅在约定分别财产制下适用的规定,将离婚经济补偿范围扩大到所有夫妻财产制下均可适用。该条不仅扩大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背后更涉及到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在立法精神及价值基础上发生的变化。民法典中设立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是内涵逐渐丰富的夫妻平等原则,目的是为了矫正夫妻双方因家庭分工、性别特征等因素而产生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立法意图是实现夫妻双方的实质平等与结果平等。离婚经济补偿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皆不相同,旨在弥补配偶因承担家庭义务所受损失。其与我国夫妻财产分割制度相衔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基础上的救济制度适用,其不仅解决分别财产制下家庭分工所生利益失衡问题,也解决共同财产制在特殊情况(即无法从共同财产中获益)以及特殊方面(即家庭成本无法分摊)不能解决的利益失衡问题。
关键词:离婚经济补偿;夫妻平等原则;夫妻财产制度;家庭义务
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