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自愿“净身出户”,可以反悔吗?
作者:未知时间:2025-07-03
男子“出轨”后与妻子协议离婚,
选择“净身出户”,
并将夫妻共有房产份额赠与妻儿,
15年后却又反悔要求追回。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离婚协议相关约定?
案情回顾
2007年,赵先生因自己婚内出轨
与妻子张女士协议离婚,
他们的儿子小赵虽已成年,
但体弱多病,需要母亲长期照料。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赵先生自愿放弃
属于自己的50%房产份额,
房产归张女士和儿子所有。
之后数年,
各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013年,小赵因病去世,
生前写下遗嘱,
将前述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及其他财产全部留给母亲张女士。
2022年,
晚年生活并不幸福的赵先生找到张女士,
希望张女士将原属于他的房屋产权还给他,
以便自己安度晚年。
张女士愤而拒绝,
将赵先生诉至人民法院,
要求确认享有房屋全部产权,
赵先生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赵先生认为,
离婚协议系合同关系,
且已过两年诉讼时效,
儿子去世房产并未办理过户,
因此赠与并未完成,
自己有权要求撤销赠与。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第一,本案属于确认物权归属纠纷,
协助办证请求具有物权属性,
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第二,离婚协议书兼具身份、财产属性,
以双方达成离婚为目的,
具有整体性,
并非单纯的单方赠与,
不能任意撤销;
第三,小赵所立遗嘱合法有效。
考虑到遗嘱与房屋的关联性,
法院将所有权确认与遗嘱继承一并处理,
判决上述房产归张女士一人所有,
赵先生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来源:上海高院
男子“出轨”后与妻子协议离婚,
选择“净身出户”,
并将夫妻共有房产份额赠与妻儿,
15年后却又反悔要求追回。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离婚协议相关约定?
案情回顾
2007年,赵先生因自己婚内出轨
与妻子张女士协议离婚,
他们的儿子小赵虽已成年,
但体弱多病,需要母亲长期照料。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赵先生自愿放弃
属于自己的50%房产份额,
房产归张女士和儿子所有。
之后数年,
各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013年,小赵因病去世,
生前写下遗嘱,
将前述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及其他财产全部留给母亲张女士。
2022年,
晚年生活并不幸福的赵先生找到张女士,
希望张女士将原属于他的房屋产权还给他,
以便自己安度晚年。
张女士愤而拒绝,
将赵先生诉至人民法院,
要求确认享有房屋全部产权,
赵先生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赵先生认为,
离婚协议系合同关系,
且已过两年诉讼时效,
儿子去世房产并未办理过户,
因此赠与并未完成,
自己有权要求撤销赠与。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第一,本案属于确认物权归属纠纷,
协助办证请求具有物权属性,
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第二,离婚协议书兼具身份、财产属性,
以双方达成离婚为目的,
具有整体性,
并非单纯的单方赠与,
不能任意撤销;
第三,小赵所立遗嘱合法有效。
考虑到遗嘱与房屋的关联性,
法院将所有权确认与遗嘱继承一并处理,
判决上述房产归张女士一人所有,
赵先生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来源:上海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