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legal knowledge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2

  摘要: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探望权的内容包括探望方式和探望时间。那么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探望时间怎么安排?下面由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在线详细讲解。

  一、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一般说来,探望的方式分为看望式和逗留式。

  1、看望式探望是指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看望方式探望子女。

  特点:一般时间较短,方式灵活,但是不利于探望人和子女的深入交流。

  2、逗留式探望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将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或接回被探望的子女。

  特点:时间较长,有利于探望人和子女深入了解和交流,但是直接抚养人则要承担不能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不利后果。

  探望人不仅应该具有较好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如不得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如果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居住、生活条件差,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应该避免适用逗留式探望。逗留式探望还要求子女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一般只有在子女寒、暑假或其他假期时才能适用。

  二、探望的时间怎么安排?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