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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每月应给多少抚养费?

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5

  摘要: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那么离婚后每月应给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后每月应给多少抚养费?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3、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4、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