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legal knowledge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30天太久,不如去法院诉讼离婚?

作者:未知时间:2021-08-16

民法典刚出来那阵子,有人说,离婚冷静期30天太久,不如去法院诉讼离婚。

 

今天又碰到同学问了同样问题。

 

真不知道这是哪位仁兄想出来的绝妙主意,让人啼笑皆非。

 

把旧贴重发一下,供参考。

 


 

去法院起诉,首先接待你的是立案窗口。状子递上去,没问题的,最快的当天受理,慢的要等7天。

什么时候开庭,请回家等通知。

因为立案以后,法院有这些事情要做:

      - 立案窗口把案子转给审判庭,分配审判法官;
      - 把起诉状寄给被告;
      - 给被告15天时间交答辩状

15天答辩期是法定的,从被告收到起诉状开始算。

也就是说,哪怕立案当天受理,当天分配法官,当天给被告发传票,当天送达,开庭也得15天以后了。

何况,根本不可能那么快。法官总要留一些富余时间。万一对方故意拒收传票呢?法院又不知道你们夫妻两个是商量好了的。

法院给自己设定的时间,从立案开始,6个月以内审完。法官又不是只有你这一个案子,开庭通知排到2-3个月之后再正常不过了。

真正等到了开完庭,总还得给法官一两天时间写判决吧。

判决出来了,你以为就完事了吗?

 

No, No, No。 

 

一审判决,法律默认双方有上诉的权利,要过了15天上诉期才算生效。

对,又是一个15天。

哪怕中间的时间全都装作没有,前后两个15天加起来也比冷静期长了。

哦,诉讼离婚的话,有财产分割的,要另外交诉讼费。超过20万的收0.5%。

王宝强当初为了离婚,找人借钱交诉讼费的事,大家还有印象吧?

 

朋友,你准备好交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