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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离婚才能分割财产,婚内也能析产

作者:未知时间:2022-12-08

 

民法典亮点
婚内析产保护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由于我国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往往不予支持。但是,当掌控财产的一方以不离婚为由,隐匿、转移婚内财产,发生对配偶重大疾病不予救助等情况时,配偶的权利应如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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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刘小花和张毛蛋是经自由恋爱后走进婚姻殿堂的。结婚时,刘小花对张毛蛋说:“爱是婚姻的基础,钱财乃身外之物,婚姻之中,无须分那么清,谈钱太伤感情。”张毛蛋对刘小花说:“我的就是你的,我会一直对你好。”
但结婚后,张毛蛋变了。他所挣的钱不仅没有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反而拿钱去赌博,两人的生活支出都是由刘小花负责。2019年,刘小花的母亲生了重病,她要求张毛蛋拿出一些钱给母亲治病,可张毛蛋不仅不拿,还把夫妻共有财产转移到了第三人账户……张毛蛋做出了一系列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遇到这些情况的刘小花该怎么办?离婚,牵扯的事情和利益太多;不离婚,刘小花该如何拿回属于她的那份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答案:可以婚内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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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正常情况下,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根据该条规定,可得出以下两点:一是不离婚而直接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成为可能;二是不是一方想当然就可以提起婚内财产分割诉讼,这样的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只有在前述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况下才可以得到支持。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有义务举证证明被告存在前述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否则仍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可能导致所主张的事实不成立,诉请缺乏依据被驳回的败诉风险。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刘小花可以以张毛蛋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就具体问题,刘小花请教了律师。
刘小花问:“针对张毛蛋的行为,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我和张毛蛋的共同财产吗?”
律师答:“不可以!因为夫妻财产共同共有是婚姻关系的基础,不能被轻易打破,否则极易引发家庭纠纷,影响家庭和睦。”
刘小花又问:“张毛蛋把结婚时的定情信物变卖后,所得的钱都拿去了赌场,我对他彻底失望了,我想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答:“这个得看具体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款列举了6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需注意,这里的损害是‘严重损害’,有程度限制,到底何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呢?还得看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数额、造成的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刘小花问:“我妈身患重病,需要医治,但张毛蛋不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我想通过婚内析产的方式,拿回属于我的财产,给我妈治病,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答:“可能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此种情形: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我们要明确的是夫或妻是否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被扶养人是否患重大疾病,这些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再予以明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吸收了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有关婚内析产的规定。在我国,原则上夫妻财产共有,法律维护缔结婚姻双方的财产共有基础,支持婚姻的存续。因此,想要打破这个基础,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也是有严格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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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该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妇女维权案件,由于此类案件的源头隐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日常生活行为中,多数当事人只是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委屈和不公平,少有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提醒:生活中每一个人都要强化法律意识,同时注意保存证据;遇到此类事件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委曲求全、放弃维权。

 

来源:陕西日报